1 / 2
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合同工期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第三条解析
合同工期是指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履行期间,承包人在此期间
内要如约完成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协议书第三条规定了合同工期条款, 该条款
属于约定性条款,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工期一旦确立后,除非发生了《合同法》规
定的无效和可撤销行为, 发包人一般不会改变工期, 承包人要如期履约, 否则便要承担违约
责任。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经常见到发包人向承包人进行工期索赔的案例, 因此,开竣工
日期不是单纯的时间和期限方面的约定, 其中涉及如何准确确认开工和竣工时间、 如何准确
认定工期和工期延误、 如何准确认定发承包双方违约责任等诸多法律问题。 承包人应慎重约
定合同工期, 充分考虑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把这些问题同时约定在合同中, 即使在履行
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解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