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 东城新区二期锦绣路、锦兴路、锦江路工程 项目施工监理
工作,中标价 917773.75 元,工程项目所在地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锦绣路、
锦兴路、锦江路 ,建设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经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负责与业主洽谈并承接该项目;并以甲方名誉负责与建设单位签
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收取施工监理服务费入甲方帐号。
2、乙方负责派出现场监理人员,为业主提供技术及劳务服务,并按照甲
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
监理工作。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工作。
3、乙方如因在监理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甲方有权终止
本协议,并全面接管本项目,所签订的该项目合同及监理服务费用由甲方
收取,情节严重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