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控制规划意
见(按照总体规
划和详细规划)
核发《建设
项 目选 址
意见书》
核发《建设
用 地 规 划
许可证》
核发《建设
工 程规 划
许可证》
放、验收及
竣工验收
土地提交确认书
计委可行性研究
报告批复
消防、人防、环
保、建工、安全
等部门
城管大队、墙改
办、档案馆、村
委 会 社 区 镇 政
府、供热、给排
水、国土局等部
门审查意见
履行报建
手 续
建设局
建工处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流程
1
申 请 人 持 以
上 规 定的 材 料向
规 划 部门 提 出选
址申请
规 划部 门 受 理
申请,并由两名以上
工作人员进行建 设
项目现场踏查
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选
址符合法定要求的, 核发《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同时发
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以下有关项目立项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