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需收集以下内容的照片及视频:
1 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
2 记录工程建设的重要活动、 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
工程招、投标等;
3 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
4 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
隐蔽工程,内外装修装饰;
5 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6 记录工程重大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处理措施和结果等;
7 记录工程验收情况;
8 反映竣工后工程面貌。
(注:依据《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CJJ/T158-2011)
二、数码照片的采集应使用 JPEG或 TIFF格式,尺寸不得低于 3888*2592。
三、录像制式采用 PAL制,格式采用 MPEG-2,刻录为 DVD光盘且打印光盘封
面。
四、框架结构小于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