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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要求
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设
项目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
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的文件必
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各个程序要有责任者的签字
或盖章手续,并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用。归档的项目建设文件,应做到
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字迹工整、图像清晰,有利于保存。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
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
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应根据城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