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公安部
【发布文号】公安部令第 119号
【发布日期】 2012-07-17
【生效日期】 2012-1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012修订)
公安部令第 11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的决定》已经 2012年 7月 6日公安部部长
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12年 11月 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公安部决定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作
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一款中的 “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 ”修改为 “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
变更”。
将第二款中的 “其他临时性建筑 ”修改为 “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 ”。
二、将第三条修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