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一次性告知书
一、 申报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
二、 申报途径:
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山政务办事大厅
三、 申报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项目除外) ,应当在市、州级公安消防机
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1、建筑总面积大于 2000平方米的地下商场、市场;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3、建筑总面积大于 100000平方米的工业区、商业区、住宅区;
4、已经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局部用途需要变更的建设工程;
5、分期建设且前期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后期建设工程;
6、其他认为有必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
四、申报资料要求
1、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应在申报表首页盖章、填写清楚申报表中各项信息
(包含建设单位、工程名称、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单体建筑情况等信息) 。
2、提供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