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作为 (建
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
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
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
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
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
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 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
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
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
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
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
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
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