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
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
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指导监
理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 2015】52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通过市场调查研究,经统计、分析、测
算和专家论证,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
(见附件) ,现予发布, 既可作为行业自律的依据, 也可为相关单位、
相关行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和监理招标投标以及监理合同洽
谈时的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
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
抄送: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管理局。
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费规则
1总则
1.1根据《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
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