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监理合同
1.1 中标通知书:招投标项目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其他项目应有直接
发包备案书;
1.2 监理合同:正确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无越
级承接业务、无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业务、无转让监理业务;
1.3 监理取费:符合省文件、符合国家 [2007]670 号文,无恶意压低
竞争、无阴阳合同、无回扣等。
2、组织机构
2.1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任职资格、有监理单位任命文件;
2.2 总监代表:符合任职条件、有总监授权书;
2.3 人员数量: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变动有合法手续;
2.4 持证上岗:监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佩带岗牌;
2.5 专业配套与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合理、专业配套、职责分工明确。
3、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3.1 监理规划:编制、审批符合程序,内容应有监理安全责任的监理
方案责任范围、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