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加强对施工项目工程监理的监
督管理,全面评估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更好地为
工程建设服务,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基建、技改、供热等建设工程监
理项目。
第三条 重大工程监审监理负责监理费用 30万以上(含 30万元)工程
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 30万元以下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参照本办法对
监理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第四条 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项目部)为对
象。
第五条由重大工程监审监理项目部负责考核的,经项目部考评人评分、
项目部负责人复核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由建设单位负责考评的,建
设单位项目部委托专人负责考评,项目部负责人复核及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
核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重大工程监审监理项目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