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 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
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
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 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 依据法律、行政
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
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
监理。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合同中应
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 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