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
一、核查竣工验收条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房建工
程附件 3、市政工程附件 4)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组织竣工验收;
2、由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房建工程 附件 3、市政工程 附件 4),送达“竣工验
收联系函 ”(提前 5 个工作日,附件 5);
3、收文窗口 (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A409 室)核对竣工资料完整性后, 确定
竣工验收时间,发出 “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 ”(附件 6)。
注: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⑥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