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13 施工质量检查管理
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
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
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
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
责人等进行验收。
6.0.3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
收。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
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