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sdgs成都分行东风浩荡合法规和法规和土壤突然图腾
近几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
连续发生的一些房屋、构筑物倒塌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国
家和人民的财产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于是,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所造
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以及法学界的关注。 加深对
这一问题的研究,必将对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
的利益不受侵犯, 以及丰富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理论, 产生积极的
意义。
一、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早在 1986 年 4 月 12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26 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
发生倒塌、脱落、 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根据这条规定,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