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
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
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 应由具
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应对工
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 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