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序号 不 良 行 为 法 律 法 规 依 据 处 罚 依 据
1
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 不立即组
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主
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
2 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 《建筑法》第七十一条
3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
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
督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
条、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建设工程 安全生 产管理条
例》第六十二条
4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作业
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