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
运行(包括试运行)或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阶段做好职业危害预防工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控制职业
危害源头最重要的措施。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
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在竣工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当
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一、目的
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港口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
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内港口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三、责任者
安全技术科、建设规划科、综合科。
四、程序
1、“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
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