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必备资料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为方便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及环评审批手续,请备齐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环评申请
(1)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总投资、项目使用面积。
(2)生产企业项目:建设内容 (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原料、产品存储区等 )、占地面
积、建筑面积。
(3)房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2、项目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材料用量及主要产品。
3、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文字简述 (附流程图说明 )。
4、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指明周边敏感目标名称、方位、
距离、被保护人数) 。
5、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备案证或核准相关证明材料(发改局)。
6、土地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土地证或国土资源局证明(土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