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ZW—JB—2014—004
一、评价范围
原则上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并包括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对于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评价范围还应包
括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以及设备设施的利旧内容。
对于可研阶段施工方案尚未确定的情况,预评价报告可作说明后省去相关分析评价内
容,仅需在补充措施建议中明确建设单位相关职责;待施工方案最终确定后,建设单位可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补充相关预评价内容,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评价方法
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一般采用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
法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三、评价基本原则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3.遵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