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
一、总则
1.1 为规范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根据山西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
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的
编制,其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申请可参照执行。
1.3 建设项目选址,应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要求、资源环境及基础设施条件等
因素,并遵循如下原则。
⑴ 符合城乡规划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
⑵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⑶有利于产业发展、城乡功能完善和城乡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的原则。
⑷保障公共利益、改善人居环境的原则。
⑸保证城乡公共安全和项目建设安全的原则。
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互协调的原则。
1.4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的重点:
⑴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
⑵与城乡规划关系研究;
⑶选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