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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办理流程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 48条。
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 10条。
二、办理申请条件
申请取水单位或个人
三、办理申请资料
1、取水单位或个人凿井取水申请(正式文件 1份);
2、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1份);5、
拟取水地点和范围的平面地形图或平面布置图(复印件 1份)。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宁价商发 [2013]71 号
五、办理程序
1、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持以上第 1-5 项资料到市政务大厅提出申请;
2、大厅转交局办公室由局长签发后,水政监察大队初步审核并到实地勘
查;
3、水政监察大队提出书面审查办理意见送局长;
4、局长审核批准签字,下发批复文件,局办公室将办理结果送交政务大
厅签收;
5、公告注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