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治
超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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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第 223号《河北省道路货物运输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 和第 224号《河北省治理车辆非法
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省政府令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以下 :
一、治超工作要求
治理超载领导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在领导组的统一
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做好。
二、治超领导组的责任
1、明确领导组成员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培训;
3、明确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进行登记的责任人;
4、明确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向运管
机构报送相关信息的责任人;
5、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治超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
相关资料。
三、治超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