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施工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经过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
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人员应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施
工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短裤、和赤背进入现场和上岗作业。施工
现场严禁吸烟。
3、施工人员作业前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临边作业超过 2 米
(含 2米)必须正确佩戴、拴挂安全带,高挂低用,严禁佩戴不合格
的安全帽和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上岗作业。
4、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安
全警示牌等严禁擅自移动、拆改、损坏或挪作它用。
5、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 (电工、电气焊工),严禁从事特
种项目的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专业对其“特种
作业操作证”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再经安全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