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施工工艺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
量,在工程完工后,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并备好质量保证资料,保
证交付使用的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
一、电气线路敷设
A.一般规定
1.电缆(线)敷设前,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 500V兆欧表测
量绝缘电阻,其电阻不小于 5MΩ;当有特殊规定时, 应符合其规定。
2.线路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3.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
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措施。
4.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 65℃时,采取隔热措施;位处有可能引起火
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
5.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
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6.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200mm,
与其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