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土建通用部分)
编号:
工程名称 洪梅供电分局二〇一六年专项债劵第二批项目工程
建设单位 东莞供电局 检查部位 电缆沟
总承包单
位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黎福驱
序
号
条文 强制性条文条款内容 符合 违反
严重
违反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
号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2012
1
基坑支护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保证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
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保证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
2
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 土钉、支撑未达到设
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3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 在未达到设计规定
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4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
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5 安全等级为一级、 二级的支护结构, 在基坑开挖
过程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 必须进行支护结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