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节能门窗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8-10 16:22:36 被阅览数: 913 次 来源: + 徐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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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规〔 2011〕4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节能门窗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住建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关
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 2008〕147)、住建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 2010〕 93)、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建筑节能门窗和外遮阳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 2010〕952 号)及《建筑门窗
工程检测技术规程》( JGJ/T205-2010)的要求,现就建筑工程门窗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
见:
一、我市新建、改建、扩建有建筑节能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门窗应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