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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规定
1、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人员,人
员配备不少于 6 人,实行 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 2人。
2、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
材;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迅速核实火情,
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要按照“ 3 分钟到场”赶赴现场处
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
画,器材装备随意乱扔,确保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器材装备
摆放有序。
5、消防站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擦拭
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长不定期进
行检查。
6、消防站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
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工作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