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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分包配合服务协议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 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土建总包)
业主指定分包商 (以下简称乙方 ) :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安装分包)
为了更好的完成广东粤港轮胎连锁有限公司厂区 (自编:办公楼、
宿舍楼、厂房一、厂房二)工程的施工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依据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甲方受业主
委托为业主直接发包单位提供现场配合管理服务。对配合管理的内
容和责任,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管理范围
同乙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承包范围。乙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应递交甲方一份副本。
二、 分包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业主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
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业主直接发包单位施工原因使工程未达到
本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