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价管理制度设计
(1)工程预结算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 1条目的。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提高工程预结算编制和审核质量,维护预结算正
常秩序,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 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项目为承包人所发生的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作为发包人所发
生的预结算的审核工作。
第 3条职责
(1)造价管理部全面负责管理工程预结算,负责编制或审定工程预结算,
负责工程量的计算、统计,审核供方工程量。
(2)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制《甲供主要材料物资预算(领料)表》,并分送总
包方和项目内部施工、工程、合同、经营、物资等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自行供应
的辅材物资需求计划和限额领料卡。
(3)造价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
使用机械及其他费用。
(4)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包括工程
量的日常统计。
第二章承包工程(合同)预结算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