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要 求
一、施工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应按单位或单项工
程分别单独填写,并纳入竣工文件。不得几项工程混合或交叉填写。
二、施工日志由工程(点)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内容逐
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不得使用其它墨汁书写或电脑打印;
“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和页;对需要补充的内
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对记录问题的地方应在 “备注”栏中用
“*”标识并注明纠正和验证情况的记录页码。
三、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
成过程有关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朔性。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
成无关的内容不得写入其中。
四、填写内容至少应包括:
1. 在首页上单独描述本工程的基本概况。主要包括设计概括、主
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开工及竣工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