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2008.9.10
16.2.2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锡建标
【2008】1号)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将委托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所
代收代退,实行集中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6.2.2.1 投标保证金可以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交纳,
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 不得以分支机构
等其他名义提交。提交时请在进帐单上注明“保证金”字样。
16.2.2.2 惠山区投标保证金专有帐户: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所,账
号:40841010010001639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开户银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 209号一楼(惠山区建设局大院内)。
16.2.2.3 投标保证金管理窗口:财务科,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局 1717号房间(七
楼)。联系人:程冬,联系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