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文件
成府发【 2010】27 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
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试行)
各区(市)县政府,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城乡统筹、 “四位一
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 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逐步控制征地规模,
加快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顺应农民群众改善生
产生活条件的需要, 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 按照统筹城乡综合
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土地交易制度,试行
建设用地的地票方式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出如下意见。
一、 建设用地票的产生
(一)通过实施农村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整治项目) 。整理农村集体建设用
地并复垦为耕地。经验收合格节余建设用地面积,核发建设用地票。
(二)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 符合整治项目立项要求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