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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正
式)
一、考核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养护管理, 切实提高城市道路
桥梁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桥梁使用功能,确保城市道路桥
梁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结
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依据
(一)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2006)、《城
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 (CJJ99-2003)
(二)成都市市政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CDSZ01-97)、《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CDSZ03-97)
三、考核主体
由成都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牵头组织考核,考
核工作组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四、考核对象及范围
(一)考核对象: 市、区两级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市
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路桥经营公司” )等单
位。
(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