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各方主体单位填
写成都市建设工程项
目实名登记表
公司财务人员
选定劳务企业
选定担保公司
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专
户银行设立专户,并
取得专户证明
劳务企业办理
主体登记后
取得专户设立
需备资料清单后
申报项目所在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取得
项目实名管理通知书
劳务企业配置项目部
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办理完实名
登记
待建设单位按规
定拨付款项后
施工(总)承包企
业等各方主体取得
专户证明
各方主体登记后
待施工单位
配置人员后
施工(总)承包企
业网络打印劳务企
业评价表
担保公司可在担保
系统中打印保函及
合同
完成项目实名登记
实名信用管理后施工许可新增资料
一、建设单位
1、《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自行网络打印)
2、《工程保证担保函(正本)》 (担保公司网络打印)
3、《工程保证担保合同(正本)》 (担保公司网络打印)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
1、《农民工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