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水务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井下作业安全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水务局,成华区、锦江区城管局,金牛区、武
侯区建设局,武侯区交通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市沙河公
司、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窨井作业等安全事故, 调查后发现,
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未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是造成事故
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井下作业行为,杜绝在
进行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人
员伤亡,现将《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井下作业安全管理办
法(暂行)》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在进行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工作时务必要求下井作业人员严
格对照该办法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
附件: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井下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暂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井下作业
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