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各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平安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平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中介及代理;
住房租赁与销售代理;厂房租赁与销售代理;写字楼租赁与销售代理;
商铺租赁与销售代理;地皮租赁与转让。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万元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
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未接到通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