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范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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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 (质
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 、“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 、“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
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 报建、施工、
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二章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
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 ,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
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
一、设计单位的确定:
1 、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关于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
目发包管理制度》 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