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评估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行为,保证房地产抵押估价质量,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
《房地产估价规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各类房地产抵押估价活动。
第三条 本意见所称房地产抵押估价,是指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对房地产
抵押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第四条 房地产抵押价值为抵押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等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
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本意见所称抵押房地产,包括拟抵押房地产和已抵押房地产。
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