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李唐庄居委会后屯第三村民组 户村民
乙方:郑州群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 户居民将村中属于自建房用地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投资建设住宅楼。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同意双方共同合作进行自建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及利益
1、 甲方必须保证提供给乙方建房所需的土地为: 李唐庄居委会后屯第三村
民组街中心路北,具体尺寸为东西宽 米,南北长 米,面积为
m2的地皮,不包括该 户应走的公用路。
2、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土地无任何债权,债务及瑕疵行为,并确保真
实性。
3、 甲方必须提供给乙方自建房屋的相关手续, 证件及资料(如:土地证、
考古证、旧城改造证⋯⋯等各种证件) ,并协助乙方出具相关证明。
4、 甲方保证清除地上地下的附属物,并协助乙方处理与建房有关的四邻
关系(四邻签字)确保不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5、 甲方应保证提供乙方在施工当中的三通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