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二 0一二年四月一日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项目公司在建工程的工程量现场计量、工程变更、工程新增项目等工程签证项目,不适用于工程索赔。
一、职责
1. 项目公司主管工程副总(总助) 、总经理是工程签证管理主要责任人。
2. 项目公司工程部是工程签证发起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工程签证办理,确认工程签证实施的情况。
3. 项目公司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经办部门,对设计变更事项进行确认。
4. 项目公司成本合约部对工程签证进行工程量复核、费用核算、存档。
二、工程签证的内容及分类
1. 隐蔽工程签证:指根据合同要求需进行现场计量的隐蔽工程内容(如基坑、沟槽隐蔽等) ,其性质是确认工程量。
2. 设计变更签证:指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形式或施工顺序调整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或减少事件。由于设计变更等甲方原
因引起的工程返工产生的成品、半成品的报废损失。其性质是确认变更事件的完成情况及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