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
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
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
称审查机构)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
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 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