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
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
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 20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罚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制
定,是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 那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内容规
定有哪些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2000年 4月 4日建设部令第 78号发布,根据 2009年 10
月 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