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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专业分类
依据发改法规〔〕号修订
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专业分类》 ,依据国家发展改
革委等部门发布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依据发改法规〔〕号修
订设置,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依据本《专业分类》选择
评标专家专业,应当具体到第三类级别。某类专业专家数量不足的,
可在第三类级别专业中同时选择多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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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类(编码)
一、工程咨询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备注
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
主体功能区、空间规划
区域规划
公路
铁路
城市轨道交通
民航
港口与航道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综合经济
古建、风景区、文物保护
综合交通
生态环境保护
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城乡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设计)
村镇规划
乡和村庄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
投资策划与决策
项目建议、可行性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