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区管工程
以下申请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原件核对,原
件核对后归还,未说明的申请资料均要求一式一份。
1、非装修工程的提交 A编号材料,装修工程的提交 B编号
材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交 C编号材料。
2、A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区管工程需在镇街国土城
建和水务局加具意见、监督站加具意见) (原件,一式两份)
(按表格要求附上无拖欠资金承诺书、 现场踏勘表);(必选)
3、A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必选)
4、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必选)
5、A4、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可选) (密集场所、特殊建设
工程等按照消防要求提交)
6、A5、佛山市南海区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复印件)或人
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或佛山市人民防空办
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复印件)或《人防
工程报建意见书》 (复印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