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下小学房屋拆除协议书
甲方(建筑物拥有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建筑物拆除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永昌镇烟下小学西北侧的土木
结构房屋 8间(150平方米)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房屋拆
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乙方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
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 "组织有保
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
护措施,确保周围建筑及在建设施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