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 方:九江市深恒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长虹西路 99号
乙 方:
装修房屋地址:
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
户籍住址: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以下
简称《条例》)、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办法》 )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有关房屋装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装修的基本情况
1.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类型 。
2.装修施工期 预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房屋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
房屋安全,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 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