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787—93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 12— 28批准 1994— 08— 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电动工具 (以下简称工具 )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2 引用标准
CB2900.28 电工名词术语 电动工具 ,
GB3883.1—3883. 12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3 生产、销售、选购和贮运
3.1 工具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 GB3883.1—3883。12 的相应规定。
3.2 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后,方能生产、销售。
3.3 工具在出厂时,必须附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
其内容应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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