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CJl30 —2002)规定。
6 构造要求
6.1 立 杆
6.1.1 立杆支承在土体上 时,地基承载力应满足受力要求,防止产生
不均匀沉降。不能满 足要求时,应对土体采取压实、铺设块 石或浇筑
混凝土垫层等措施。立杆底部应设 置底座或垫板。
6.1.2 模板支架必 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 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
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
用直角扣件固定在 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 不在同
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
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 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 应小于
500mm。
6.1.3 当采用在梁底 设置立杆的支撑方式 时,宜采用可调托座直接传
力,可调托座与钢管交接处应设置横向水平杆,托座顶距离水平杆的
高度不应大于 3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