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津沈工程项目经理部
通 知
〔2005〕006-3 号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 工程项目开工前,各分、子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总工应向项目
经理部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 施工员、 工长、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时应有书面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工、班长分别
在交底人和接底人处签字。
2 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2.1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排的详细内容。
2.2 针对性的保证质量和安全专项技术组织措施。
2.3 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操作要求、性能及使
用注意事项。
2.4 传达建设、设计和上级单位的技术交底内容。
2.5 图纸、工程量、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工种间配合、技
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6 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尺寸、及接触限界等施工数据。
2.7 工程进度工期要求。
3 相关要求。技术交底要求从实际出发,语言简练、有针对性,
同时能满足施工操作的